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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72号——古田银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4年第72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古田银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古田银耳实施原产地域保护。
   一、地域保护范围:
  古田银耳原产地域范围以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确定古田银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的报告》(古政文[2004]121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福建省古田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古田银耳应具备以下主要质量技术要求条件:
  品种:采用当地银耳野生种和Tr01、Tr21、Tr63等品种的银耳纯白菌丝和香灰菌丝进行优化组合、提纯、复壮、出耳试验所选育出的菌种。
  工艺流程:配料→装料→灭菌→接种→菌丝体培养→出耳管理→采收。
  加工:以传统的手工操作为主,以日光催白和热风烘干相结合的方法,工艺流程为:消除耳基清洗→泡洗→日晒→烘干→精选分级→包装贮存。
  产品特性:总糖≥8%,蛋白质≥6%,含水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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