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每个专业至少有1名中级职称人员(聘用外单位人员和返聘人员数量不能超过技术骨干人员总数的1/3);
3.仪器设备:
(1)具有海上调查设备,能够进行海洋水文气象、海洋环境等基本要素的观测和监测、海洋测绘工作;
(2)具有基本齐全的样品分析测试和数据资料分析整理设备。
4.管理水平: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生产、经营、财务、设备物资等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行。
5.业务范围: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项目用海的海域使用论证工作。
附件2:
编号
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申请表
(格式)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印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国家海洋局监制填表说明
《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申请表》是申请海域使用论证资质核定、升级等的专用表格,请按要求填写:
1、本表通常用计算机打印,也可用钢笔或毛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格式规范,不得涂改。
2、“单位简历及奖罚”栏,所填写的项目应是与海域使用论证有关的奖励或处罚事项,与之无关的不得罗列。
3、“技术人员”,按《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分级标准》中要求的专业填写。
4、“培训人员”,按取得《海域使用论证岗位培训证书》编号的先后顺序填写。
5、“仪器设备”,填写所有权明确归己、按合同租借的海上外业调查设备、样品分析测试设备和数据处理设备,并累计台数;闲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不能列入。
6、“工作业绩”,“规模及复杂程度”填写该项目的规模,如用海面积、投资额等,有复杂要求的,可简单说明;“工作时间”是指从承接项目到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论证成果的时间;“论证质量及评审意见”,以专家评审意见为准,填写“合格”或“不合格”,无评审结果的,此栏可空缺。
7、“年检情况”,应至少填写近两年度的年检情况。
8、“审查意见”,“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填写申请单位按隶属关系所属的直接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如无上级主管部门,此栏可空缺。
“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栏中,意见应明确,按如下格式填写“经审核,该单位申报材料真实,符合X级资质分级标准要求,同意申请X级资质”,由审核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9、申请单位所提交的申请表必须与标准申请表规格一致,纸张应为A4纸;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加页。
10、申请表应与附件材料分别组织,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统一收在附件材料中。附件材料只需一份,应列出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以便查找。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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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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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 │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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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 │ 职务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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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 电话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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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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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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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资质证书 │ ┃
┃ 及证书编号 │ ┃
┃ 承接任务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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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历及奖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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