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管理办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备案义务。

第二章 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及目录

  第十三条 半年度报告文本扉页应作重要提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如个别董事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基金管理人应当声明:××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理由是:…,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基金托管人__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_年_月_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第十四条 半年度报告目录应标明各章、节的标题及其对应的页码。

第二节 基金简介

  第十五条 基金应披露如下内容:
  (一)基金名称、基金简称、交易代码、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同生效日、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合同存续期(若有)、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若有)、上市日期(若有)。
  (二)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若有)、风险收益特征(若有)。
  (三)基金管理人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信息披露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信息披露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五)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