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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劳动保障部门加强求真务实作风建设的意见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求真务实的自觉性
  胡锦涛同志关于求真务实的论述,对做好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集中一段时间,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四求四务”的精神实质,并且结合实际工作长期学、深入学,打牢求真务实的思想基础。要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劳动保障工作,无论是就业、社会保障,还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事处处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提高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性。要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基本国情,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制定劳动保障政策和开展工作,既要立足当前,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承受能力,探索建立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要通过学习,深化对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规律的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减少盲目性,克服片面性。
  三、扎实工作,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加强求真务实作风建设,最重要的是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取得成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求真务实体现到落实当前各项工作目标上,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要求,努力完成中央确定的就业和再就业任务,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两个确保”,进一步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新贡献。要把求真务实体现到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上,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克服教条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研究解决劳动保障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紧迫问题上。要把求真务实体现到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上,发扬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好经验,克服固步自封、不思进取的思想,坚持与时俱进,认清新形势,围绕新任务,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四、健全制度,建立求真务实的长效机制
  坚持求真务实,要从制度上给予切实有力的保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坚持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劳动保障工作的特点,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把学习思考的成果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同时要善于通过学习把成功的经验上升为理论,增强实践的自觉性。要坚持和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时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把当前工作难点与长远建设的重点结合起来,把局部与全局结合起来,努力提高调查研究的实效。要坚持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增加重大事项决策的透明度,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的规范性。要坚持和完善各项公开办事制度,在劳动保障各窗口单位普遍推行“首问负责制”等便民利民措施,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加强行风评议工作,自觉接受群众对劳动保障工作的监督,提高政策评估和业绩考核的科学性。
  五、领导带头,做求真务实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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