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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 郑欣民 电话:8423881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赵践 电话:68032233-5709

附件:   国家林业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林木种苗

           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为确保全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林木种子广告)专项检查工作有序进行,达到预期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以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种子法》为核心,认真贯彻《种子法》、《广告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林木种子广告管理的通知》(工商广字[2003]第109号),依法行政,严厉打击林木种苗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全面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提高林木种苗质量,推进依法治种、科技兴种进程,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保障林木种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检查,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按照依法治种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使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深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了解,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三)全面掌握《种子法》及有关配套法规和规章、《关于加强林木种子广告管理的通知》的贯彻落实的现状、问题及原因,纠正违法行为,查处大要案。
  (四)促进建立贯彻落实《种子法》和有关配套法规、规章及《关于加强林木种子广告管理的通知》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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