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部分中央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4]684号 2004年4月27日)
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下达部分进口化肥调拨价格的请示》([2004]华贸司字第012号)收悉。根据现行中央进口化肥价格政策规定,经审核,你公司经营的合同号为04CH11HK001 M002的部分进口复合肥港口交货上限价格定为每吨1789元,你公司可按此价格销售或以此价格为基础,在下浮3%的幅度内与需求方协商确定具体港口交货价格。上述价格为带包装价格,交货地点为港口码头。价格构成包括:折人民币到岸价、商检费、银行手续费、报关手续费、关税、合理损耗、散装化肥灌包费和你公司合理经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