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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4-200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助重点:中药研究新方法(技术)、中药生产(栽培、工艺、设备等)共性技术、中药理论研究、濒危动植物保护和利用、标准研究、中药安全性研究和中药相关科研基础性工作等。
  申报要求:应解决目前中药科研、安全用药和生产中存在的关键、共性、基础性科学问题和技术问题,以促进中药可持续发展,提高中药产品疗效和质量为目的,开展中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研究课题要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具有初步的实验结果等。鼓励对已按规定完成研究目标并有良好前景的以往研究项目进行深化研究。研究方案的设计应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中药新药开发研究不作为本次申报内容。
  (四)中医药科技管理研究
  资助重点:针对中医药科技特点和特殊性以及有关难点问题而开展的中医药行业科技管理方法和策略研究。
  申报要求:要提出有数据和理论支撑、供政府决策参考的、可操作性强的建设性措施和建议,提交完整的研究报告。
  选题应准确,目标要明确、具体,经过一年的时间完成研究。不资助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内容。
  二、课题设置
  1、普通课题
  2、民族医药课题
  3、青年课题
  4、立项不资助课题
  三、资助原则与经费匹配
  (一)资助原则
  1、普通课题每项资助额度5万至10万元。
  2、民族医药课题每项资助额度3万元至10万元。
  3、青年课题每项资助额度3万元左右。
  4、立项不资助课题,只立项不资助经费。
  5、中医药科技管理研究课题不超过5万元。
  (二)经费匹配
  本专项所资助的经费,为引导性资金,鼓励地方或研究单位匹配课题研究经费。中医临床研究的普通课题、中医药科技管理研究课题要实行匹配资助。
  匹配资助是指我局按《任务书》确定研究经费总额的50%拨付经费,其余部分由课题申请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社会给予资金匹配,匹配强度必须等于或高于50%。
  四、申报资格与程序
  (一)申请人
  1、普通课题、民族医药课题、立项不资助课题的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青年课题的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限定在35岁以下(含35周岁,以《申请书》申报截止日为准)。在读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不得作为第一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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