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实施意见的通知

  5.全国统一设立城市、省级和中央交换资源库的项目和数据库表结构。建网初期,先设立宏观分析基本项目和库表结构(见附件2、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异地领取养老金人员和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交换数据库的基本项目和库表结构另行布置。
  四、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和业务规范工作
  1.2003年上半年,劳动保障部完成中央社会保险数据中心筹建工作,具备与各地联网的基本条件。
  各地要按照金保工程建设方案,加紧实施城市网络建设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社会保险数据中心的建设,尽快建立广域网络。2003年与劳动保障部实现联网的地区,应于2003年8月底前,基本建立起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数据中心,并逐步进行省市间、部省间联网。
  2.全国养老保险信息网络必须使用统一的联网标准和应用软件。我部将统一组织开发全国联网应用软件并免费提供各地使用。
  3.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用一年左右的时间,按照《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指标体系—业务部分(LB101—2000)》,健全养老保险业务资源库,逐步统一指标体系和数据库结构(包括库名、指标、代码、数据长度等)。同时要根据附件2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宏观分析和附件3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基本项目数据库结构,下大力气、扎扎实实地做好数据整理工作,对数据进行认真核对,基本项目不全的,要抓紧补齐补记,并做到全部记实。2003年底,各地健全养老保险基本项目和记实数据的总人数要达到70%以上。
  4.要逐步统一和规范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各项操作环节。
  5.要积极督促地级城市完善现行的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立集中式资源数据库,使其覆盖全市(含各区、县)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基金管理等信息,实现经办业务全程信息化。在具备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网络终端延伸到街道社区的经办窗口,提供相关服务。
  6.2003年底,要力争消除手工操作,经办业务要全面应用计算机系统管理。
  五、配套措施
  1.要在做好金保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尽快制定出本地区养老保险信息网络建设实施计划。同时,要明确分工,确定网络建设主要实施单位和负责人,并于2003年3月底前,将实施计划分别上报我部信息中心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要多方筹集信息系统建设资金,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信息系统建设立项,争取地方同级财政的资金支持和其他部门的帮助。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