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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附件2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证书评语


             鱼类(包括种用、观赏用和配子体)

  关于养殖场:
     名称:  电话:
     地址:  传真:
  官方注册号:
  签证官员证明:
  1.输出的鱼(卵)来自输出国官方注册并处于官方监督之下的养殖场。
  2.输出国、地区无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症、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马苏大马哈鱼病毒病、鲤春病毒病、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并按照OIE水生动物诊断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官方监测。
  3.出口养殖场满足AQSIQ进口鱼的条件并得到认可,养殖场的鱼无重要传染病或寄生虫的临床症状,来源的鱼群在此前3个月没有发生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4.出口前此批鱼在输出国的注册养殖场至少隔离饲养14天,隔离期间对下列疫病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根据不同来源地确定检疫项目)。
  出口前7天内经检查没有发现传染病或寄生虫病的临床症状。
  5.所有鱼(卵)在出口隔离检疫期间经过药浴处理,有效驱除体内外寄生虫;药剂名称:____________。运输用水或冰不含对人和水生动物致病的病原体,运输包装符合中国要求。
 
                对于食用鱼类

  关于养殖场:
     名称;  电话:
     地址:  传真:
  官方注册号:
  签证官员证明:
  1.输出的鱼来自输出国官方注册并处于官方监督之下的养殖场。
  2.输出国、地区或养殖场无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症、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马苏大马哈鱼病毒病、鲤春病毒病、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并按照OIE水生动物诊断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官方监测。
  3.出口前此批鱼在输出国的注册养殖场至少隔离饲养14天。出口前7天内经检查没有发现传染病或寄生虫病的临床症状。
  4.出口前经过输出国官方机构检验无对人体有害的致病性病原,药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符合中国有关限量标准。
  5.运输用水或冰不含对人和水生动物致病的病原体,运输包装符合中国要求。
  6.此批鱼适合人类消费。

            贝类软体动物(包括种用、观赏用)

  关于养殖场:
     名称:  电话:
     地址:  传真:
  官方注册号:
  签证官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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