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了解本专业国内科技现状和发展趋势。
3、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制度。
4、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1)有参与中型项目和专题的调查、勘察、检测、分析、论证、规划、设计、科研、开发等工作的经历,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重要农业工程设施、设备的试验、鉴定、选型、示范、推广、技术服务、质量检测、安全监理、环境质量检测与评价等工作经历。
(2)有比较丰富的科研、推广、鉴定、开发等方面的实践经验,曾解决所从事专业工作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3)有参与技术管理和鉴定科技成果的经历或能力。
(4)曾指导初级技术人员的工作。
(5)掌握计算机应用的一般知识,从事研究人员能熟练操作运用。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乡以上或参与主持县级农机技术推广工作三个生产周期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二项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工作,推广新机具100台件以上,推广范围县以上不少于一个县,县以下不少于3个乡。
②作为主要完成者,完成100台件机具的检验、审定工作,并写出技术报告。
③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二项100台件机具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经济效益明显。
④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三项县以上的重点技术推广计划或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示范、选型配套和推广,并结合推广项目编写培训教材。
⑤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农牧产品3种以上5000公斤不同品种,或同一产品由小型到大型系列的储运、加工和综合利用工艺、设备、设施的选用改进和配套设计与技术管理,并对产品质量进行过检验和分析,得到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下列工作之一,独立撰写的技术工作报告被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
①三项以上重要机械设备的选型、试验及引进样机。
②主持完成五项以上一般机械设备的试验鉴定和产品质量检测。
③参与制订试验测试方案,能熟练地操作维护测试仪器,熟悉被测机具的结构、原理、性能、特点,对测出的数据能分析处理,写出正确的试验、测试报告五份以上。
④在场、站所属范围内,参与完成二项以上的规划设计和农牧业生产系统及其产品加工机械化、生产过程机械化工艺设计。
⑤独立完成五项以上农业机械中重要零部件修复的工艺,工具设备及修复方法的研究设计,保证了修复质量,降低了成本,写出了合格的技术报告。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一项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新工艺、新转换技术的研制、推广,并撰写研究报告中的有关章节。
(4)主持乡或参与主持县级农业机械化服务技术工作三个生产周期以上,熟练掌握下列技术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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