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能够独立接受项目法人委托,对大型、专业、非标准电力成套设备组织招标、评标,组织或自行编写标书,制定标底等各项技术经济工作;
4.能独立协调解决电力设备在安装调试中出现的重大疑难技术问题。
(四) 资金实力
资金实力雄厚,有具体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现代办公设施。
(五) 管理水平
1.有熟悉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和健全的管理机构;
2.有完整的经营管理章程,项目管理、设备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
3.有专职的招标管理机构和人员,已形成稳定的招标、评标工作程序与规章制度;
4.有能够保证设备质量的可靠措施和服务办法。
(六) 承担设备成套的电力项目范围
各种规模和电压等级的火电、水电及输变电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
二、乙级证书单位
(一) 资历信誉
1.曾经独立或与甲级证书单位联合承担过中型电力基建项目及技改项目的设备成套任务的单位,或组建八年以上从事电力设备成套工作的专职机构;
2.所提供电力设备在其投入运行后,能够形成生产能力,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差错;
3.在本行业、本地区以及所承担的项目中享有良好的信誉。
(二) 技术力量
1.要有一定数量的职工,热能、热控、水动、机械、电气、经济、法律等各类专业人员配套齐全,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固定技术骨干在五名以上;
2.与设计部门、制造企业、施工单位有着较稳定的合作关系,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专门从事机电产品技术经济信息等工作,并拥有相应的技术经济信息资料。
(三) 技术水平
1.能够独立地接受委托,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阶段进行有关设备的技术经济论证、技术咨询;
2.能够根据电力项目的需要,参与设备选型,进行设备选厂,实行项目或专项设备成套,目标承包,设备费包干或中小型工程设备成套总承包;
3.有组织成套设备招标议标的能力;
4.能够独立协调解决电力设备在安装调度中的疑难技术问题。
(四) 资金实力
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有具体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现代办公设施。
(五) 管理水平
1.有熟悉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和健全的管理机构;
2.有完整的经营管理章程,项目、设备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
3.有专职的招标管理机构和人员以及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4.有能保证设备质量的措施和服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