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总则
5.1.1 锁的密码组合应不少于1,000,000种。
5.1.2 拉杆在拉杆轴上的装配应紧密可靠。啮合杆与制栓轮平面应垂直。
5.1.3 当锁栓拉杆用驱动凸轮方式抬起时,啮合杆与制栓轮之间的间隙不小于0.64mm,当拉杆用除驱动凸轮以外的方式抬起时,啮合杆与制栓轮之间的间隙不小于0.38mm。
5.1.4 制栓轮运转应准确,而且相对制栓轴的角度应正确。
5.2 非金属零件
在鉴定非金属零件的可接受性时,要考虑的因素为
——机械强度;
——抗冲击性;
——吸湿性;
——在正常和非正常使用条件下材料的抗变形能力(见6.6)。
5.3 防腐
锁机构的全部工作零件应由黄铜、青铜、不锈钢或等效的防腐材料构成,或者有防护表层,以使锁机构符合本标准盐雾腐蚀试验的要求。
6.性能试验
6.1 总则
6.1.1 1类和1R类锁需要用4个样品作试验,其中2个密封,2个不密封,全部样品固定在厚8mm、面积大约150mm×200mm的钢板上。
6.1.2 2类锁需要用2个样品来作试验,不密封固定在如6.1.1规定的钢板上。
6.2 操作试验
锁应按预定的密码组合操作。
6.3 抗非法开启
6.3.1 1类组合锁
6.3.1.1 1类锁抵抗专家及专业人员非法开启的时间周期应为20人时,该时间周期可以是1人工作20小时,2人共同工作10小时,或依此类推。该时间周期不包括用在不密封样品上的时间。
6.3.1.2 试验应包含
——专家的操作技巧,包括使用转动制栓,感觉制栓啮合槽,观察锁盘的变化等;
——或者可以改进检验结果的任何其他方法。
6.3.1.3 针对专家的操作,锁的防护应包括普通设计所没有的先进设计性能。
6.3.1.4 在这个试验中允许使用的仪器或探测装置的组合重量不得超过22.7kg。
6.3.1.5 三制栓锁开锁时,转动刻度盘对准所确定的每一个密码刻度,如果左右任何一侧偏差超过1个刻度,则锁不能开启;四制栓锁开锁时,转动刻度盘对准所确定的每一个密码刻度,如果左右任何一侧偏差超过1.25刻度,则锁不能开启。
6.3.1.6 1类组合锁被穿孔时,锁栓应通过机械方式被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