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试验方法
7.1 试验环境
常温常压,相对湿度15%-90%。
7.2 结构和外观试验
7.2.1 用目测法检查金库门,应符合5.1.1、5.2.1。同时操作门栓开合机构和栅栏门,操作应轻便灵活。
7.2.2 具有重锁装置的金库门,应模拟重锁机构的重锁操作,重锁机构应灵活可靠。
7.2.3 用塞尺检查门体四周和门框之间间隙,测量值应符合5.2.3。
7.2.4 使用测量仪器测量门体凸出和凹入门框的尺寸,测量值应符合5.1.2。
7.3 抗强力破坏试验
7.3.1 试验人员
抗强力破坏试验应由两名熟练的操作人员组成试验小组,进行试验。
7.3.2 试验工具
抗强力破坏试验使用的试验工具可选用5.4.1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工具。
7.3.3 在下列指定的点或区域内,实施积极破坏,打开门或形成贯通入口的净工作时间应符合5.4.1。
7.3.3.1 破坏锁机构
通过穿孔、撬掘、冲击或切割穿透门体至锁盒、门栓开合机构或其他零部件,然后释放锁栓。
7.3.3.2 切割形成一个入口
在门体、门框或门体、门框之间切割形成一个完全贯通的619平方厘米入口。
7.3.3.3 切割门栓
切割相应数量的门栓以打开门。
7.4 门体开启灵活性试验
门处于静止状态时,用拉力器联接开门手柄,拉力方向与门面垂直,开启力应符合5.5。
7.5 防水试验
具有防水性能的金库门进行下述防水试验时,防水性能应符合5.7。
a)深度为五米的蓄水池一座。将金库门背面沿门框四周外围适当密封,置入蓄水池内,注水至5m深(从门框下沿计算),保持24h。
b)将金库门沿门框正面外围四周适当密封,密封上部预留能保持水深为5m(从门框下沿计算)的注入口,将此密封体内注满水,保持24h。
8.检验规则
本标准规定检验类型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应检验的项目见表2。
表2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表
┌───────┬────┬──────┬──────┬─────────┐
│ 项目 │ 要求 │ 出厂检验 │ 型式检验 │ 备注 │
├───────┼────┼──────┼──────┼─────────┤
│ 外观 │5.1 │ 0 │ 0 │ │
├───────┼────┼──────┼──────┼─────────┤
│ 结构 │5.2 │ 0 │ 0 │ │
├───────┼────┼──────┼──────┼─────────┤
│ 抗强力破坏 │5.4 │ │ 0 │ │
├───────┼────┼──────┼──────┼─────────┤
│ 开启灵活性 │5.5 │ 0 │ 0 │ │
├───────┼────┼──────┼──────┼─────────┤
│ 锁 │5.6 │ 0 │ 0 │ │
├───────┼────┼──────┼──────┼─────────┤
│ 防水 │ │ │ │ 无防水性能免检 │
├───────┼────┼──────┼──────┼─────────┤
│ 标志 │9 │ 0 │ 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