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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人教司关于下发《关于对全国导游员实行等级评定的意见》、《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和《关于试点单位导游员等级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4.有较高水平的导游工作研究成果(论文、研究报告等)。
  四、学历要求
  同中级导游员
  五、资历要求
  取得中级导游员资格四年以上。

特级导游员

  一、知识要求
  1.对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有全面、深入和准确的理解。
  2.对当地游览内容有精到的认识,全面掌握我国的有关旅游线路和景点的知识。
  3.有宽广的知识面,在与业务有关的某一知识领域有较深的造诣。
  4.掌握有关客源市场的知识,全面、准确、具体地了解其特点和接待服务规律。
  5.熟练掌握导游工作规范。
  6.外语导游员精通一门外语,基本掌握一门第二外语;中文导游员掌握汉语言文学知识,基本掌握一种常用方言(粤语、闽南语或客家语)。
  二、技能要求
  1.导游技能超群,导游艺术精湛,形成个人风格。
  2.能预见和妥善解决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3.能通过优质服务吸引客源。
  4.有较强的业务研究能力。
  5.有很高的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导游员能胜任旅游专业会议及其它重要场合的口译工作;中文导游员能胜任某一有关专业(如重点寺庙、古建筑或博物馆)的解说。
  6.能创作富有思想性、艺术性和立论确凿的导游词。
  7.能培训和指导高级导游员。
  三、业绩要求
  1.职业道德高尚,工作成绩优异,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外同行和旅行商中有较大的影响。
  2.无服务质量方面的重大投诉,游客反映良好率不低于98%。
  3.有一定数量高水平并正式发表的导游工作研究成果。
  四、学历要求
  同高级导游员。
  五、资历要求
  取得高级导游员资格五年以上。

附件三: 关于试点单位导游员等级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关于对全国导游员实行等级评定的意见》,保证等级评定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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