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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旅客列车正点统计规则

旅客列车正点统计规则
 (铁计(1989)135号 1989年10月16日)


  旅客列车正点统计是反映旅客列车按列车运行图行车的情况,是分析改善运行秩序和运输指挥工作,考核运输组织工作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1条 统计范围
  凡以旅客列车(包括旅游列车)车次开行的列车,均按旅客列车统计。
  第2条 统计依据
  开行旅客列车的车次和时刻,根据列车运行图的图定车次和时刻进行统计,开行临时旅客列车,根据公布的临时旅客列车时刻表的时刻进行统计。
  第3条 列车出发及运行的划分
  1、各站始发的列车,按出发统计。
  2、列车由始发至终到站,按到达统计。
  (1)分局管内列车由列车始发至列车到达。
  (2)跨分局列车由分界站接入至列车到达。
  3、对经过分局分界站交出的列车,列车由始发至分界站交出或由分界站接入至下一个分界站交出,按分局(交口)运行统计。
  本分局所辖分界站,列车由分界站接入时刻为运行开始(即为邻分局的交出时刻);分界站交出时刻为运行终止(即为邻分局接入时刻)。
  4、本分局所辖分界站为始发、终到站时,本分局向邻分局交出的列车只统计出发;由邻分局接入的列车,邻分局统计到达。
  第4条 列车发到时分
  1、列车出发:以列车机车向前进方向起动,列车在站界内不再停车为准。
  2、列车到达:以列车进入车站,停于指定到达线警冲标内方时分为准。
  3、列车通过:以列车机车通过车站值班员室时分为准。
  第5条 列车出发及运行正点统计
  1、列车出发:按图定时刻正点出发时,统计正点,晚于图定时刻统计晚点。
  2、列车运行:下列情况按正点统计:
  (1)到达列车,按图定时刻正点到达时;
  (2)分局(交口)运行列车,按图定时刻正点交出时。
  晚于图定时刻统计晚点。
  3、临时旅客列车出发、运行根据临时旅客列车时刻表规定时刻统计正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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