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充分发挥城市的积极性,立足于用好现有政策,把地方和企业该办能办的事办好。同时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地选择工作重点和突破口。在符合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前提下,允许城市创造性地搞好试点工作。
(四)中央、部门、地方、企业都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按照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共担成本的原则,通力合作,上下联动,务求实效,为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探索新路子。
妥否,请示。
附件一:
16城市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摸底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人 亿元
项 目 16城市国有大 全国预算内国 16城市占全国
中型工业企业 有工业企业 预算内工业企业
的比重
一、基本情况
1、企业户数 3196 36000 21.3%
(其中大中型14997)
其中:亏损企业数 741 11453
亏损企业比例 23.2% 31.8% -8.6%
亏损挂帐额 92.5 319.1 29%
2、工业总产值 3217.2 13897 23.2%
3、职工人数 853.2 3600 23.2%
4、销售收入 3587.3 18089 19.8%
5、实现利税 530 2188 24.2%
其中:实现利润 274 620 44.2%
销售利润率 7.6% 3.4% +4.2%
6、上交利税 465
二、资产负债
1、资产总额 4672.6 25614 18.2%
2、负债总额 3278.6 17852 18.4%
资产负债率 70.2% 69.6% +0.6%
3、所有者权益 1394 7789 17.9
4、流动资产总额 2621.2 9515 27.5%
5、流动负债总额 2378.9
流动比率 110.2%
三、流动资金
1、全部流动资金占用 2128.2
其中:银行借款 1067.1 4265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