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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关于在若干城市进行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的请示》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关于在若干城市
 进行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的请示》的通知
 (国经贸企(1994)431号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上海、天津、太原、沈阳、长春、武汉、成都、青岛、齐齐哈尔、唐山、常州、蚌埠、淄博、株洲、柳州、宝鸡、哈尔滨、重庆市人民政府:
  国家经贸委等9部门上报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进行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经国务院第35次总理办公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7月16日国务院办公会议又对此进行了研究。两次会议认为,试点应在整体推进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前提下,在补充资本金、加快技术改造、减轻债务负担、分流富余人员、分离社会职能、实施破产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
  根据国务院两次会议纪要精神,我们对《请示》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增加,个别地方作了修改,并经全国若干城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按照国务院两次会议的精神和《关于在若干城市进行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的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修改并完善本市试点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发展。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
       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在若干城市
          进行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的请示

国务院:
  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能否顺利进入市场,决定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和社会政治的稳定。今年财税、金融、投资、外贸等重大改革措施相继出台,为国有企业进入市场、平等竞争创造了机遇,同时,也使国有企业面临严峻的挑战。
  为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方针和全国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部、人民银行、审计署、税务总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工商银行(以下简称9部门)今年1月组成联合调查组,就选择试点城市和新形势下如何抓紧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问题,分四路进行了调研。
  通过调研,大家认为,9部门协同动作,以城市和当地政府为依托,推动转机建制,从企业内部和外部“双管齐下”,解决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是一条可行的思路。这样做的目的:一是把企业自身改革与市场环境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内外改革配套,推动改革的深化;二是把改革与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结合地区经济发展规划,通过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盘活资产存量,增强企业实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三是把改革与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城市统筹协调功能,完善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脱企业不合理的社会负担,保持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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