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国家提出了“全国重型汽车的骨干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起来,组成一个经济实体性公司,通过国家少量投资,引进开发先进技术、专业化分工合作,生产具有当代水平的重型汽车”的发展方针。1983年,经国家批准,以斯太尔项目为纽带,联合济汽、川汽、陕汽三个重型汽车生产企业以及一些重型汽车主要零部件生产企业组建了“重型汽车工业联营公司”。公司作为项目业主,统一组织、管理和协调斯太尔项目的建设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先后成立了销售服务公司、进出口公司、财务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和技术发展中心。目前,重汽集团已发展成为包括31家紧密层企业和46家半紧密层、松散层企业,跨14个省、区的大型企业集团,初步形成和具备了企业集团模式及集团功能。
在重汽集团发展过程中,国家给予了必要的政策扶持。1987年,重汽集团实行国家计划单列;1987年到1992年集团对财政部实行了总承包;1989年重汽联营公司更名为集团公司;1991年,重汽集团被确定为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在资金融通、外事审批等11个方面享有更大的自主权;1992年被国家列为第一批国有资产(资本)授权经营试点。目前,集团公司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上缴利税、对紧密层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任免紧密层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等四个方面初步实行了统一管理。
(二)斯太尔项目的建设情况以及对各企业所产生的影响
1984年国家正式批准了引进奥地利斯太尔重型汽车项目,计划1990年完成项目建设,并确定了“以老养新、以新促老、新老并举”的建设方针。斯太尔项目设计纲领为年产1万台斯太尔重型汽车和1.5万台发动机。围绕这一纲领,国家投资11.08亿元人民币(调整后概算)对三个整车厂、两个发动机厂、三个齿轮厂、两个弹簧厂和两个零部件生产厂进行改造、扩建,并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和培训中心。经过近十年建设,斯太尔项目建设已经接近尾声,截止到1992年底,累计完成投资9.23亿元。斯太尔重型汽车的年产量已从1989年322辆上升到1993年的4000辆,平均每年以50%以上的速度增长,国产化率达到80%左右。预计1995年可以达到设计纲领。
斯太尔技术的引进,不仅直接形成了斯太尔整车的生产能力,使我国的重型汽车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达到国际80年代初的水平,而且通过引进技术对企业进行改造,提高了各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一是将斯太尔产品的部分总成进行移植和互换,延长了老产品的寿命,为“以老养新”创造了条件;二是利用斯太尔项目的投资,各企业增添了大量的先进设备,改进了制造工艺,新老产品共用生产设备,采用相同的生产工艺,提高了老产品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水平;三是利用斯太尔项目引进的先进检测手段、实验设备和后方加工设备,提高了企业检测水平、产品试验和开发能力以及工装、非标设备的制造能力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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