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滨州师范专科学校改建为滨州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4]11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滨州师范专科学校改建为滨州学院的函》(鲁政字[2003]317号)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滨州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滨州学院,同时撤销滨州师范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滨州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滨州市)共建,以滨州市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发展,滨州市政府承诺每年给予学校专项投入2000万元,请切实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