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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第九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总主考会议纪要》的通知

  目前,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报名工作正在进行,各省应精心组织,确保在过渡期间不出现任何问题。同时还要确保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作为教学考试的性质不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继续努力,使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更好地为高等学校的大学英语教学服务。为保证考试的顺利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5月10日将报名费上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并由考试委员会上缴部财务司,纳入预算外经费管理。对于不能如期上缴的单位,将影响到该地区的阅卷和成绩发布工作。

  三、关于四、六级考试改革
  张司长介绍了由教学专家、教学管理专家、媒体等共同组成的大学外语教学改革项目组的工作进展和取得的初步成果,同时指出了四、六级考试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随着《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课程要求》)的实施,传统的以阅读为主的教学目标已逐步转为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英语的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教师课堂授课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也已逐步转向计算机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模式。大学英语的授课时间将适当缩减,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改进教学。教师将有可能在授课之余从事科研,并通过进修提高自身水平。《课程要求》将充分体现分类指导的教学思想,不同学校将根据各自条件,按一般、较高和更高要求制定具体的教学大纲。
  张司长认为,四、六级考试是对教学大纲贯彻落实情况的检验。在新形势下,四、六级考试从内容、形式、记分体制以及常模等各方面都要着手进行调整和改革。他希望大家积极支持改革,做到学校少用时间,政府少花钱,而培养出高水平的学生。
  会上,四、六级考委会主任杨惠中教授汇报了四、六级考试和四、六级口语考试的现状,特别是近两年来的发展情况;分析了十七年来四、六级考试所反映的我国大学生实际英语能力的提高和存在的问题;着重介绍了四、六级考试已经采取的为教学服务的有关措施。

  四、意见和建议
  在分组讨论中,代表们围绕四、六级考试的管理、考试如何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四、六级考试的改革、管理工作调整后的考试组织与实施等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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