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两基”攻坚实施规划的批复
(教财函[2004]81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你兵团报送的“两基”攻坚实施规划悉收。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兵团的“两基”攻坚实施规划。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到2007年,你兵团“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2%以下,5团等38个团(场)达到“两基”验收标准。
二、中央支持你兵团“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3亿元。
三、你兵团对实现“两基”攻坚目标实行领导责任制。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确保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经费,确保校舍安全。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到2007年,使享受国家“两免一补”的受益人数达到贫困学生总数的100%。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核定编制调配、补充合格教师,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到2007年,使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
四、你兵团应按《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和《
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制度,管好、用好“两基”攻坚专项资金,确保不挪用、不挤占、不浪费。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建设工程的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