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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教育部高教司200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教育部高教司200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4]73号)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4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参照《计划》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安排好今年的工作。

  附件: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4年工作计划(附件)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04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
  1、全面开展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
  抓好5年一轮的高等学校本科和高职院校教学评估工作。组建和成立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修订和完善评估指标,培训评估专家,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
  采集和公布2003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部分(10项)数据,加强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大社会对高校办学质量的监督。
  开展对廊坊东方大学城以及独立二级学院等的抽查性评估。推动大学城以及独立二级学院人才培养系统的建设和完善,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做好2005年第五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方案制定、经费立项和评选标准等。
  2、大力推进大学英语教学改革
  全面启动以全面提高英语实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为重点的新教学模式试点。进一步宣传新的《大学生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进一步完善基于计算机的英语视听说软件和读写译教材,开展4-6级考试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和4-6级考试改革的研究。
  3、继续推进精品课程建设
  进一步完善国家精品课程网上申报评审系统、评审指标体系和评审工作程序;评出2004年度国家精品课程300门,推广使用已评出的国家精品课程。

  二、结合状态数据的采集与公布,检查四号文件的执行情况
  结合已采集公布的各高校状态数据,组织检查各高校落实2001教高4号文件要求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教授上讲台的情况,对于连续二年未讲授本科生课程55周岁以下的教授,要坚决取消教授职称。
  三、结合科类教育,抓好分类指导
  1、在各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学科的不同类型和层次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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