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师德论坛的通知
(教师厅函[20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
教育部关于隆重庆祝2004年教师节的通知》有关工作部署,总结、交流师德建设新鲜经验,研讨和探索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新内容、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建设,努力提高我国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和整体素质,我部决定在今年教师节前夕举办全国师德论坛。论坛在全国范围采取总、分结合的方式进行。总论坛在北京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分别举办分论坛。
现将全国师德论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论坛实施方案,部署分论坛工作,并于2004年8月15日前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论坛实施方案报送教育部全国师德论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详见附件)。
附件:全国师德论坛方案
教育部办公厅
二○○四年八月九日
附件:
全国师德论坛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
教育部关于隆重庆祝2004年教师节的通知》有关工作部署,现就举办全国师德论坛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论坛的主题和议题
论坛的主题:光荣的人民教师。
论坛的主要议题: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师德建设制度创新;师德建设的社会环境。
二、总论坛的主办、承办及支持单位
主办单位:教育部
承办单位: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