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教育部划拨(1500元/人),主要用于支付讲课费、专家差旅费、场地费、管理费,伙食补助(25元/人/天),学员资料费等;培训对象差旅费由其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报销(培训承办单位收取的住宿费不得超过6O元/天/人)。
六、培训方式
1.根据培训内容选择专家讲座、小组交流、合作研讨、案例教学、现场观察、问题解决等多种培训方式。
2.贯穿参与式原则,强调专家和学员、学员与学员之间的交流对话,达到触及情感、引发思考、生成问题、达成共识的效果。
3.点面结合,既注意全面的介绍,也要有针对具体问题的深入析。
七、培训专家
本次培训通过邀标竞标方式和专家评审,确定各培训承办单位;担本次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任务。各省各单位要按照以下条件选聘培训专家:
1.选聘各学科普通高中课标组的组长及核心成员或通识培训专家。
2.选聘拥护新课程改革思路,对新课程改革精神理解透彻,把握准确,并进行过省级及以上新课程培训、且反映效果良好的专家。
3.选聘对实施新课程教师培训方式有较全面深入的系统研究,并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其研究成果得到广泛认可的专家。
八、时间安排
l.我司拟于9月上中旬组织召开培训工作研讨会,明确培训工作要求,研讨交流培训准备工作,同时,向高中新课程实验省下发《关于选送培训对象参加普通高中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9月下旬,实验省将选送的学员名单报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办公室。
2.l0月初,培训承办单位将通知书寄至04年和05年高中新课程实验省教育厅师范处。
3.1O月一11月,各培训承办单位分批组织各学科培训工作,集由培训l0天,约8O课时;
九、组织领导
l.教百部师范教育司负责普通高中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下达培训任务,提出培训工作要求,组织专家设计和制定培训方案,对培训工作进行评估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