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输费,指不能直接认定的购入存货发生的运输费用。内部不独立核算的车队发生的燃料费、养路费等,也计入运输费。
2、保险费,指向保险公司投保所支付的财产保险费用。
3、燃料费,指餐饮部门耗用的燃料费用。
4、水电费,指营业部门耗用的水费、电费。
5、广播宣传费,指单位进行广告宣传而支付的广告费用和宣传费用。
6、差旅费,指营业部门人员出差的差旅费。
7、洗涤费,指营业部门发生的洗涤费用。
8、低值易耗品摊销,指营业部门领用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用。
9、物料消耗,指营业部门领用物料用品而发生的费用。
10、工作餐费,指按规定为职工提供工作餐而支付的费用。
11、服装费,指按规定为职工制作工作服装而发生的费用。
三、管理费用。是指宾馆招待所为组织和管理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以及由宾馆、招待所统一负担的费用,包括管理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董事会费、外事费、租赁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税金、燃料费、水电费、折旧费、修理费、无形资产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开办费摊销、交际应酬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和毁损、职工住房管理费、事业管理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有关项目内容如下:
1、管理经费,指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作餐费、服装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物料消耗以及其他行政经费。
2、劳动保险费,指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基金)、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办法的单位按规定提取的退休统筹基金。
3、待业保险费,指宾馆招待所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4、董事会费,指宾馆招待所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5、租赁费,指租赁办公用房、营业用房、低值易耗品等的租赁费用。
6、咨询费,指宾馆招待所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7、审计费,指宾馆招待所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8、诉讼费,指宾馆招待所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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