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合肥兴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股权结构及变更名称的批复
(银监复[2009]57号)
合肥兴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股权结构、注册资本金的请示》(合兴信〔2008〕24号)收悉。根据《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2号)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3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你公司出资。
二、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由50400万元人民币增至152727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你公司的股东构成、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2327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67.00%;
(二)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2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2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