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9]9号)
各银监局(西藏除外),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上海、重庆、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2009年银监会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改革和发展工作,决定召开2009年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银监会2009年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工作,研究部署2009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改革和发展工作。会议期间,蒋定之副主席将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二、会议时间、地点
2009年2月19日-20日,会期2天,18日报到。地点:银监会沈阳干部培训中心。
三、参会人员
(一)办公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合作部主任、副主任及各处处长。
(二)各银监局分管局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处室负责人;
(三)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北京、上海、重庆、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
四、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