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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本表须经申报单位领导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五、本表左侧装订成册,报教育部、财政部各1份。

申报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本专业年培训人数

 

本专业年培训期数

 

本专业申报排序

 

培训专业所依托的学科、专业等概况

(本单位该学科、专业在国内同行中的地位、优势与特色;实验室、校内外实训基地,主要设备条件、机房及在培训中运用情况;开展该专业教师培训的情况等。)

  

培训住宿条件

(打√)

校内住宿 [ ]

校外住宿 [ ]

单人间或双人间 [ ]

三人间及以上  [ ]

房间内是否通互联网

是[ ]否[ ]

可同时容纳  

开展培训

实习实训条件

已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共  个,其中企业  个。

须另附申报专业的校企合作培训协议书。

培训计划

(可加行)

培训班次

本期培训班开始时间

本期培训班结束时间

 

   

   

 

   

   

培训

方案

包括拟开设课程,授课教师姓名、职务、所在单位及在培训中承担的任务,理论培训与企业实践环节的安排,教学管理措施及后勤保障等内容。另附页。

经费预算

人均  万元(包括食宿、培训、保险、考察交通费等),分项列出:

 

培训

牵头

部门

联系

方式

部  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手  机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报

单位

意见

 

 

签 字:

 

(公章)

 

年  月  日


  注:“申报单位意见”栏,需由培训机构所在大学、企业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可由二级学院(机构)签署。

  附件5: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
  2012年度分省任务表

地区

国内培训(人)

国外培训(人)

企业顶岗培训(人)

合计

4500

500

5000

北京

70

8

80

天津

90

11

105

河北

220

25

245

山西

135

15

150

内蒙古

110

12

125

辽宁

120

13

135

吉林

55

7

65

黑龙江

115

12

130

上海

70

8

80

江苏

435

46

460

浙江

145

16

165

安徽

205

23

230

福建

105

12

120

江西

180

20

200

山东

300

33

330

河南

320

35

355

湖北

225

25

250

湖南

250

28

275

广东

270

30

300

广西

135

15

145

海南

30

4

40

重庆

100

11

115

四川

190

22

210

贵州

80

9

85

云南

105

12

120

西藏

15

2

15

陕西

140

16

160

甘肃

85

9

95

青海

20

2

20

宁夏

25

3

30

新疆

75

8

80

新疆兵团

15

2

15

宁波

35

3

35

厦门

30

3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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