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函
(银监函[2008]35号)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你行行长刘淑英签署的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你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
你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之前,应根据有关规定将相应文件资料报送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
你行开办此项业务,应严格遵守《
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全面、充分、及时地以醒目、通俗的文字披露风险及相关信息,确保了解客户和符合客户最大利益,并按规定及时向中国银监会及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会计、统计及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