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制毒原料流失依然突出。境内外不法分子不断变换犯罪手法将易制毒化学品走私出境。国内个别企业违规生产、销售,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与此同时,禁毒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地区和个别部门对毒品问题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对禁毒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禁毒经费也未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宣传、教育、打击、管制、保障等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二是工作中还有薄弱环节。毒品查缉网络仍不够严密,对吸食合成毒品人员缺乏科学有效的惩教和干预措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发展不平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还存在漏洞,对涉毒特殊人员打击处理、羁押收戒难的问题突出,巩固境外罂粟替代种植成果面临较大压力。三是法律制度有待健全。对非管制易制毒化学品流入制毒渠道缺乏打击法律依据,对曲马多、甲卡西酮等新出现的合成毒品犯罪缺乏定罪量刑标准。此外,戒毒管理制度、矫治制度、诊断评估办法还不够健全,互联网、物流等领域禁毒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对吸毒驾车现场检测处置、追究刑事责任等尚无法律规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禁毒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实施
禁毒法和《
戒毒条例》,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更加注重理念转变、科技应用、机制创新,更加注重明确职责、协调配合、狠抓落实,着力打击毒品犯罪、挽救吸毒人员、深化国际合作,努力实现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好转,最大限度遏制毒品问题蔓延扩散,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禁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及有关部门预算,提高禁毒经费保障水平。制定禁毒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加强禁毒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禁毒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加强各级禁毒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建设,进一步增强组织、协调、指导能力。推进禁毒专业机构建设,抓好禁毒队伍管理和教育培训,努力提升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积极发展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强禁毒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