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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认定指南的通知

  附件:
  编号:
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
认定申报表

  快检方法名称

  申报单位(或个人)名称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快检方法名称:要填写确切,要用限定词或型号以区别于其他同类快检方法。
  2. 申报单位(或个人)名称:应填写快检方法申报单位或个人全称。
  3.项目来源:只选择该快检方法的最高级别计划。
  4.参考依据:应填写该快检方法建立的依据,若不符合选项,应在“其他”项下简要说明。
  5. 获专利情况: 已获专利的快检方法,应进一步选择专利类型。
  6. 提交的资料:仅在已提交的资料类别前划勾,未提交的不划勾。
  7.填表时,请在相应位置 □ 内划勾。

一、基本情况

单位(或个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申报单位(或个人)性质

□ 检测机构      □ 科研机构

□ 大专院校      □ 企业     

□ 个人        □ 其他

二、快检方法主要情况

类 别

□ 保健食品   □ 化妆品

项目来源

□ 国家计划  □ 部门计划  □ 省市计划

□ 自行开发

技术来源

□ 国外技术  □ 国内技术  □ 自有技术

开发形式

□ 合作开发  □ 独立开发  □ 引进消化吸收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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