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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稳定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延伸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4.工作成效突出的,得该项分值的91%-95%。如在人民日报等全国性综合型党报党刊或中央电视台等中央级主流新闻媒体上进行专题宣传报道的,或得到分管副部长或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得到农业部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表彰奖励,或在全国性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的,或争取政策有重大突破的。

  5.工作成效显著的,得该项指标满分值的96%-100%。如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农业部部长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的,或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或产生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

  落实重点任务中出现重大错误、失误、延误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六、进度安排

  6月25日前,农业部市场信息司将延伸绩效管理试点方案报主管部领导审定。

  6月30日前,以农业部办公厅名义印发延伸绩效管理试点方案。

  12月10日前,试点省农业(畜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行业预测数据进行预评估,并将预评估结果报农业部行业主管司局和市场信息司。

  翌年5月10日前,试点省农业(畜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统计数据开展自评估,并将自评估结果报农业部行业主管司局和市场信息司。

  翌年5月20日前,农业部行业主管司局对试点省份自评估结果进行审核调整,并将审核结果报送市场信息司。

  翌年5月30日前,农业部市场信息司根据行业主管司局审核意见,汇总确定试点省份最终得分并进行排序,同时将考评结果报送农业部绩效办。

  七、结果运用

  对考评结果优秀的,以农业部名义向选定试点的省级人民政府进行通报,在全国农业厅局长座谈会上予以表彰。同时,针对试点工作情况,对延伸绩效管理考评机制和指标体系进行总结和完善。

  八、保障措施

  在农业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和农业部绩效办的具体指导下,成立由农业部市场信息司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种植业司、畜牧业司和渔业局等相关司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稳定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年度实施方案和考评最终结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业部市场信息司分管司局级领导任主任,市场信息司、种植业司、畜牧业司、渔业局相关处室处级干部为成员,主要负责“稳定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延伸绩效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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