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试点范围
根据东、中、西部地区的划分,结合目前“菜篮子”生产水平和政府机构绩效管理开展等综合情况,兼顾主产区、主销区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2012年对浙江、河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省农业(畜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稳定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延伸绩效管理试点。
三、总体思路
总体思路是,按照“简便易行、先易后难,试点探索、逐步完善,自评为主、审核监督”的原则,坚持统分结合,强化结果导向,突出实绩检验,强调措施落实,加强正面激励,通过开展延伸绩效管理,督促地方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动各地深入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
四、指标体系
(一)考核指标
“稳定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主要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供应能力、省级财政投入增长情况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四个部分的内容。
1.生产能力包括面积和产量2个指标。依据2012年中央1号文件和农业部1号文件有关深入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的要求,对试点省份在发展生产、均衡供应、减少市场大幅波动等方面进行考核。指标设置是将当年主要“菜篮子”品种的面积、产量分别与前3年平均值进行比较。
2.供应能力包括人均占有量和省会城市自给能力2个指标。依据国办发〔2010〕18号文件、国发〔2010〕26号文件和2012年中央1号文件有关提升“菜篮子”产品整体供给保障能力的要求,对试点省份协调“菜篮子”产品生产与人口增长之间匹配程度、省会城市“菜篮子”产品自给率等指标进行考核,确保“菜篮子”产品处于稳定供应水平。指标设置主要将当年人均占有量、自给率分别与前3年平均值进行比较。
3.省级财政投入增长情况。依据国办发〔2010〕18号文件有关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要求,对试点省份当年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的资金投入水平进行考核。指标设置主要将当年财政投入增长率与前3年平均值进行比较。
4.重要任务落实情况。依据2012年农业部1号文件关于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将各项支持“菜篮子”产业发展的政策落到实处的要求,对试点省份落实蔬菜生产、畜产品生产、水产品生产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