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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国海事局科技项目指南》的通知

  10.海事数据标准框架研究
  11.海事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研究
  12.基于大型海事船舶的移动搜救指挥中心建设研究
  13.基于服务总线的信息资源整合关键技术研究
  14.海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研究
  15.船舶综合网关研发
  16.海事信息化项目验收及后评价研究
  17.卫星信息资源在海事中的应用研究
  18.海事数据感知网的建设研究

  十一、海事综合管理研究:针对提高海事系统内部综合管理绩效的研究。主要专题:
  1.海事系统分类管理研究
  2.航海保障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研究
  3.海事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研究
  4.海事目标型培训体系建设研究
  5.海事科研机制及保障措施研究
  6.海事创新文化及平台建设及宣传策略研究
  7.海事执法责任边界及渎职风险防范研究
  8.海事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工作研究
  9.海事财务和审计相关工作研究
  10. 海事干部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
  11. 直属海事系统教育培训体系研究
  12. 地方海事局执法人员五年轮训规划
  13. 海事青年组织运行机制研究
  14. 海事站点分布研究
  15. 海事服务保障体系运行机制研究

二、申报须知


  中国海事局在受理、评审和管理项目过程中,始终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突出与源头创新合作,强调研究价值理念,支持不同学术思想的交叉与包容,执行回避和保密的有关规定,接受科技界和社会的监督。欢迎符合申报条件且对海事科技发展感兴趣的海事系统内外“有实力、有能力、有基础”的科研单位提出高水准的研究项目,申报中国海事科技项目。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一般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3、国家或行业有资质要求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
  4、企业正常运行三年以上,注册资金大于300万元,且申报项目的资金总额应不高于单位注册资金的50%。
  5、申报单位应诚实守信,无信用不良记录,并具备实施项目研究的必备条件。
  6、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撰写项目建议书。在建议书中严禁出现夸大、不真实和不准确的内容,坚决反对弄虚作假。
  二、海事科技项目的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支持范围;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目标或指标具体、先进、可考核,鼓励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先进技术标准等),有明确的应用前景,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一个自然年,最多不超过三个自然年。
  2、同一个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在海事系统内重复申报,亦不得在其他渠道多头申报。项目已经在其他渠道申报或者应用以及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的应主动予以声明。
  3、涉及许可研究、专利等,申报时需附许可研究批件复印件、有关知识产权批件复印件等。
  三、项目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www.msa.gov.cn),进入“中国海事局科技项目指南”专栏。
  2、下载并填写《中国海事局科技项目建议书》(附一)。
  3、按照《指南》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并与联系人确认。
  四、受理及评审
  1、受理:截止时间2012年6月30日
  中国海事局受理网上申报材料后进行初审,对存在申报材料未齐全、数据不合理等问题的材料给予一次补充材料的机会,提出意见并随同原稿一起返回,由申报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修改后再提交;对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专家评审。
  2、评审:
  中国海事局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科技工作管理体系》有关规定,2012年7月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是否立项、研究内容、经费额度以及研究期限等内容。
  3、评审结果发布:
  中国海事局将评审结果于2012年9月底之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www.msa.gov.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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