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原美国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变更名称的函
(银监函[2007]49号)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行政总裁及首席执行官钱乃骥2007年1月22日签署的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兹批复如下:
批准原美国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中文名称变更为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英文名称变更为China Construction Bank (Asia) Corporation Limited Guangzhou Representative Office。该代表处其他事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