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设立丹麦盛宝银行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的函
(银监函[2007]40号)
丹麦盛宝银行有限公司:
你公司联合首席执行官Kim Fournals先生和Lars Seier Christensen先生致我会申请设立北京代表处的函收悉。
根据《
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兹批准你公司在北京设立代表处,代表处中文名称为:丹麦盛宝银行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英文名称为:Saxo Bank A/S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办公地址为北京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六楼B607室。代表处限于在中国境内代表你公司从事与外汇经纪业务有关的咨询、联络和市场调查等非经营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