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为《目录》制定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四)解答对《目录》评审工作的咨询或质疑;
(五)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四、时间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抓紧时间,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于2012年7月10日前,将《目录》评审专家申请表寄至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质量监督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邮编:100122,联系人:艳玲,联系电话:010-59199166,传真:010-59199030)。
附件:1.《目录》评审专家申请表
2.《目录》评审专家名额分配表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目录》评审专家申请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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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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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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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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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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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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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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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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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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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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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区
| 省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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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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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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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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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办公: 手机: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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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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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来源
| □农机方面:〇管理 〇生产 〇推广 〇鉴定 〇科研 〇流通 〇其他
□农艺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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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可多选)
| □耕整地机械 □种植施肥机械 □田间管理机械 □收获机械 □收获后处理机械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排灌机械 □畜牧水产机械 □动力机械 □设施农业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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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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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人愿意参加《目录》的评审活动,遵守评审工作的相关规定。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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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 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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