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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直属机关青年中开展“和谐行动”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直属机关青年中开展“和谐行动”的通知
(2007年5月)


各单位团组织:

  按照团中央的部署,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决定在中央国家机关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和谐行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为基本途径,大力推进青年公务员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年文化建设,促进政风建设,引导青年立足岗位、争创一流,竭诚奉献,增强共建共享促和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动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贡献。

  二、具体安排

  “和谐行动”是中央国家机关共青团工作全年重点工作项目,从四月份起在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团组织全面展开。为纪念建团85周年、“五四”运动88周年,根据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建设“青年月”的总体要求,“五四”到“六一”期间,“和谐行动”要掀起一个高潮。

  (一)集中开展“和谐机关 文明青年”行为标准大讨论及征集活动。各单位团组织要整合现有工作手段,调动青年中的一切积极因素,紧扣和谐主题,广泛开展国情考察调研、志愿者行动、保护母亲河、绿色节约行动等实践活动。以“和谐机关文明青年”行为标准大讨论及征集活动为牵动,突出围绕中央国家机关青年如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带头作用,各级团组织如何在建设和谐机关中发挥作用这两个题目,召开青年座谈会,展开讨论,提交讨论结果。

  (二)开展“质检青年促和谐”系列活动。总局直属机关团委将继续开展“质检青年促和谐”系列活动,并确定于5月份开展“做好服务文章,共建和谐社会”,于8月份开展“发展青年文化,构建和谐单位”,于11月份开展“诚信树品牌,责任创和谐”,各单位团组织要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质检青年促和谐”系列活动,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在活动中要发挥表率作用,在“青年月”期间开展一次促和谐主题活动。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上报总局直属机关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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