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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二、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合格分数线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建筑学的综合考试和快速设计两部分的成绩均不低于60分。

  三、考试时间

  2008年5月25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四、考试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委托“中心”组织实施。有关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的具体安排由“中心”另行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根据“中心”的统一安排,组织本地区的报名、考试工作。

  (一)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5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二)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报考者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简称《考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到指定地点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中、下旬。各省级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3月6日之前传送“中心”,由“中心”汇总后于3月9日在“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向社会公布。

  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在2008年3月底,各省级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确定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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