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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


  3、录取工作结束后,我办将委托学位中心认证处随机抽查部分考生的报考资格,检查各招生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于资格审查不严、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生单位,将采取通报批评或停止招生等措施。

  4、我办将以适当方式公布各招生单位的录取情况并进行排序;根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和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建议及排序情况,研究、制定下一年度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规模和政策。对于不能保证录取质量,录取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的院校,我办将视情况采取减少招生规模、通报批评、暂停招生、取消培养资格等处理措施。

  附件:2007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网上录取工作要求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2007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网上录取工作要求

  一、软件功能

  以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库、成绩库为基础数据,结合录取限额和录取政策,通过Internet网络在线开展网上录取工作。各招生单位可统计分析考生成绩数据,进行网上常规录取和调剂录取,提交录取结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可通过查询、统计和审批等功能,指导、检查、监督录取工作。

  二、网上录取工作要求

  1、网上录取系统软件的网址:http://www.cdgdc.edu.cn/ zyxw07.html。各招生单位的用户名、密码与学位中心网站下载联考成绩库相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等的用户名和密码另行发放,也可参见"学位中心〔2007〕68号"文件说明。

  2、在系统开通时间内(因网上录取软件系今年首次使用,开通时间暂定为2008年1月15日,具体开通时间请见录取网址说明),使用网上录取软件(工程硕士除外),进行常规录取和调剂录取,标注西部地区考生情况,接受超限额、重复录取等录取检查,确认录取结果。

  3、在网上录取截止日期之前,各招生单位录取数据如有变化,可重复提交,系统将自动覆盖原数据库,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数据库为最终录取数据库。

  4、软件具体操作方法请见录取系统软件所在网站上发布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网上录取系统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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