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果展示。通过举办“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经验交流等形式,及时总结本单位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展示活动成果,形成良好氛围。
(四)点评评议。上级党组织要适时对下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也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对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
(五)完善机制。及时总结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以质取胜、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六)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总局党组将于2011年对“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以后每两年表彰一次。
七、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活动开展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总局成立由王勇同志任组长,支树平、王炜、张沁荣同志为副组长的“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认监委、标准委、机关党委、办公厅、人事司、财务司、监察局等司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直属机关党委(政工办)。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本单位“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设计有特色的活动载体,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落实领导责任。
(二)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各单位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的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进行工作检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总局官方网站主页和中国质量报、国门时报要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全国质检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及时发现“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开展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不断掀起“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