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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失效]

  预报预警组根据监测或预报预警信息,或者应急值班室根据省级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应急会商,提出启动本预案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建议,报指挥部审批。经指挥部同意后启动相应响应级别的预案。气象应急指挥机构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一) Ⅳ级应急响应
  预案启动:指挥部副指挥长签署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命令。指挥部办公室向有关省级气象局和国家级气象业务单位发布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命令。
  应急响应程序:
  1.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在岗待命,检查应急设备,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和变化情况。
  2.新闻宣传组组织内外宣传,发布最新气象灾害和应急工作动态情况。
  3.指挥部办公室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及时制作《值班快报》;向指挥部报告气象灾害动态,通过NOTES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应急响应机构各部门负责人通报情况。
  4.预报预警组及时分析跟踪气象灾害发展趋势,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变更响应级别、调整响应范围、解除响应的建议。
  5.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应急会商,向指挥部提出变更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应急响应单位,解除应急响应的建议。
  6.其他小组人员在岗待命。
  7.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的有关省(区、市)气象局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领班制度,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二) Ⅲ级响应
  预案启动:指挥部副指挥长签署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命令。指挥部办公室向有关省级气象局和国家级气象业务单位发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应急响应程序:
  1.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在岗待命,手机24小时保持开通,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
  2.指挥部办公室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情况并及时制作《值班快报》;向指挥部报告气象灾害动态,通过NOTES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应急响应机构各部门负责人通报情况;每天编制1期《气象灾害应急信息专报》报送指挥部;根据预报预警组的建议组织应急会商,向指挥部提出变更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应急响应单位、解除应急响应的建议。
  3.监测网络组明确在岗责任人,了解掌握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的有关省(区、市)气象部门重要气象装备、通信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及时组织排除故障;组织实施预报预警组提出的加密和应急移动观测。
  4.预报预警组明确在岗责任人,及时做好气象灾害的预报、预测、预警工作,跟踪、分析气象灾害发展趋势,视情况增加天气会商,发布应急服务指导产品;根据需要向监测网络组提出应急加密观测需求;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变更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应急响应范围、解除应急响应的建议。
  5.气象服务组及时搜集、整理有关气象灾害发生、发展的气象资料,及时制作决策服务产品报指挥部。
  6.新闻宣传组组织内外宣传,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最新气象灾害动态和应急气象服务情况。
  7.其他有关人员在岗待命(手机24小时保持开通)。
  8.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的有关省(区、市)气象局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负责人带班制度,每日16时前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预警预报情况、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
  (三) Ⅱ级响应
  预案启动: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命令。指挥部办公室向有关省级气象局和国家级气象业务单位发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应急响应程序:
  1.指挥部全体成员接到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立即进入Ⅱ级响应状态,迅速到达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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