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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业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业的批复
(银监复[2004]46号)


浙江银监局:

  你局《关于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申请开业的请示》(浙银监发〔2004〕63号)和《关于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朱范予等四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浙银监发〔2004〕6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对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筹建情况的验收意见,核准其开业。

  二、核准《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章程》。

  三、该社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5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46号金苑宾馆4楼。

  四、核准朱范予的理事长任职资格,姚世新的主任任职资格,冯俭青和周才康的副主任任职资格。

  五、核准该社业务范围为:履行对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的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组织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剂;经批准参加资金市场,为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办理或代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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