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澳洲联邦银行在华机构变更中文名称的函
(银监函[2004]79号)
澳大利亚澳洲联邦银行公众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首席执行官D V Murray 2003年12月11日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外国银行在华分支机构中文名称的通知》(银监通〔2003〕27号)的有关规定,兹批复如下:
批准澳洲联邦银行北京代表处中文名称变更为澳大利亚澳洲联邦银行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批准澳洲联邦银行上海代表处中文名称变更为澳大利亚澳洲联邦银行公众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上述机构其他事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