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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欧洲金融银行集团在华机构变更中文名称的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欧洲金融银行集团在华机构变更中文名称的函
(银监函[2004]72号)


欧洲金融集团银行瑞士有限责任公司:

  你行首席执行官Périclès Petalas 先生2003年12月19日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外国银行在华分支机构中文名称的通知》(银监通〔2003〕27号)的有关规定,兹批复如下:

  批准欧洲金融银行集团北京代表处中文名称变更为欧洲金融集团银行瑞士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代表处。该机构其他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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