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组织各地重点检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检查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驾驶证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加大力度,对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的现象进行整治,对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的现象进行治理,努力消除事故隐患。
(五)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根据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的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技术咨询和安全知识培训,宣传普及农机安全知识。要积极组织好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咨询日宣传等活动。结合“阳光工程”的实施,加大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农机手驾驶操作技术和安全法规知识水平。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乡村农机安全员的作用,把宣传教育落到户,落实到机手,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知识宣传图画征集活动,推出一批优秀的安全宣传作品。
(六)切实做好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和分析评估工作
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和分析评估工作是农机安全监理的一项基
础性业务,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安排专职人员,提供必要条件,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新统计口径,认真做好农机事故报告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农机事故,确保统计数据的全面、及时、准确。要深入分析事故原因,科学预测事故发生发展趋势,针对问题提出有效工作措施,做好分析评估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七)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专项治理
继续开展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拖拉机
牌证发放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开展登记注册工作,严禁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照,严禁违规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严禁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发放牌证,严禁给安全检验不合格的发放牌证,严禁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核发驾驶操作证。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触犯法律法规的,要依法移交纪检监察及司法部门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八)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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