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努力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
部将近年来开展的地质灾害调查区划成果、研究成果等集中到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建立地质灾害调查信息中心,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培训工作已经部署,同时,部将依托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探矿工艺所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中心。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依托事业单位,按照统一标准、规范要求,充分利用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建设项目危险性评估成果等,建立本地区地质灾害信息中心,实现易发区、重点防治区段、隐患点情况的及时查询,加强地质灾害信息化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
五、切实加强基层防治体系建设
加强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实现及时预警、及时撤离受威胁人员,是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关键所在。各地一是要继续开展“十有县”和“五到位”建设,提高县、乡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二是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县、乡两级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对群测群防员要给予适当经费补贴。三是要加强现代科技手段与传统手段结合,在城镇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先进手段,在农村地区可利用有线电话、广播、鸣锣吹哨等传统手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四是要继续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加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六、扎实做好汛期防治工作
各地要在趋势预测会商基础上,抓紧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汛期防范重点灾种、重点区位和重点时段,加强排查巡查、预警预报、预防避让和临灾避险。一是做好排查巡查,在汛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动态监控威胁人员、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二是与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掌握雨情、水情,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及时派出专家指导和驻守。三是全面开展督促检查,落实厂矿企业和各类建设单位的防灾责任,落实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尽力避免人为活动引发灾害。四是三峡库区、地震灾区等多发、易发地区,汛期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第一要务来抓,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五是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