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本游戏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华东区域联网“15选1加36选5”电脑体育彩票发行销售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六省(市)联网销售电脑体育彩票。
第二条 六省(市)依托各自现有的电脑体育彩票销售系统销售“15选1加36选5”电脑体育彩票,并实行联网销售,统一计奖、开奖工作。
第三条 为保证六省(市)联网销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数据处理与计奖
第四条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机房(以下简称“总局主中心”)负责创建新奖期,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六省(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机房{以下简称“省(市)分中心”}负责向销售网点下发新奖期销售许可文件。
第五条 在结束彩票销售后,分别由本地区公证部门封存数据,并将本地本期销售报表,经省(市)分中心负责人和公证人员签字后传真至总局主中心,销售数据通过DDN专线上传总局主中心进行汇总、备份和计奖。总局主中心将汇总的销售数据传真至上海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六条 总局主中心将摇奖结果输入并下发至各省(市)分中心,各省(市)分别进行中奖检索,并将中奖检索结果上传至总局主中心。由总局主中心汇总并计算奖金,形成中奖公告,分别传真至各省(市)分中心,并由各省(市)分中心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第三章 摇奖与公证
第七条 六省(市)联网销售的电脑体育彩票在上海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指定的电视台摇奖并播出。
第八条 六省(市)分中心共同委托上海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指定的公证部门进行摇奖现场公证监督。
第四章 资金结算
第九条 六省(市)销售点按原有缴款方式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