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从1— 21个号码中选取至少1个、至多4个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号码,称胆码;再选取胆码以外的号码作为拖码,由胆码和拖码组合成基本号码(胆码与拖码数量之和必须等于或多于6个号码)进行投注,称胆拖投注。
当选取的胆码数为零,拖码数选取6个以上号码(含6个)进行的投注为复式投注。在单张彩票进行的复式投注的最大投注数量限10000注。
购买者可对选定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 99倍。
第六条 购买者可在河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21选5”电脑体育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七条 “21选5”每注2元人民币,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设奖
第八条 “21选5”设一、二、三等奖3个奖级。其中一等奖为浮动奖,二、三等奖为固定奖。
第九条 各奖级奖金分配:
一等奖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100%,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
二等奖单注固定奖金为50元;
三等奖单注固定奖金为5元。
第十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一条 销售总额的50%为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二条 “21选5”设置奖池,奖池由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一等奖单注奖金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颁发一等奖奖金。
第十三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返奖奖金2%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十四条 一等奖按照该奖级实际中奖注数平均分配该奖级奖金。当一等奖单注奖金低于二等奖单注奖金时,一等奖单注奖金额补足至100元,所需资金从调节基金中支付,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列支。
第五章 中奖
第十五条 所购彩票与开奖结果对照,符合以下情况即为中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