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数字传统型电脑福利彩票游戏规则的通知
(财办综[2004]195号)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关于黑龙江省修改数字传统型电脑福利彩票游戏规则的请示》(中彩发字[2004]100号)收悉。根据《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对黑龙江省数字传统型电脑福利彩票游戏规则第十七条进行修改,将原规则修改为“数字传统型彩票设置奖池。奖池由滚存的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组成,包括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过高奖等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颁发一等奖奖金”,并按修改后的游戏规则组织销售。
二、修改后的游戏正式销售前,黑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需将广告宣传、正式销售日期等实施方案报黑龙江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后上市宣传销售。
三、请你中心严格按照现行彩票管理规定,督促黑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做好彩票销售工作,并在对外公告和宣传中注明财政部、黑龙江省财政厅的批准文件、核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附件:黑龙江省数字传统型电脑福利彩票游戏规则
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黑龙江省数字传统型电脑福利彩票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数字传统型电脑福利彩票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福彩中心”)统一发行。经中福彩中心授权,黑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销数字传统型电脑福利彩票(以下简称“数字传统型彩票”)。
第三条 “数字传统型彩票”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定期开奖。
第四条 “数字传统型彩票”实行自愿购买,凡购票者均被视为同意遵守本规则。